最近在校勘敦煌、吐鲁番等卷子中的《文选》,参考了前人的成果,发现这方面的校勘已经细致入微,甚至有点走火入魔。相关字形的讨论连篇累牍,残缺损毁后的推测层出不穷,从学术来说确实有必要,但如何能更加明晰,还欠斟酌。
最近,我觉得校勘记的撰写很见功夫,不但是取舍,还有表述。好的校勘记应该让人很明了,不必费心琢磨。比如:
某本「一二」作「二一」。
这样的说法很令人懊恼,遇到字形接近的,非得仔细辨认,否则不得其要。我倒是觉得,这种情况,就应该说:
某本「一二」互乙。
这样我就直接知道还是这两个字,只是位置换了,不必再费心确定这两个是什么字。
类似的情况很多,有空再总结一番。